Mandy

 

【原作】解语生香传「鸽子蛋」

又一位写情打动人心的作者

夏萤千风:

在记忆里最纯粹的那一块,我们称之为故事的伊始。


 


他们认识的第一年,萧景琰一岁,林殊尚未出世。


林殊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是全金陵城的世家争相预订的对象。晋阳长公主萧溱潆怀着林殊的时候一直很舒服,孩子在肚子里头并不闹腾,所有人都觉得那肚子里一定是个闺女。再加上晋阳长公主是个美人,秋瞳剪水,口若含珠,纤腰素束,细步摇摇,个个都盼着那肚子里头能出来个多么倾国倾城的姑娘。


萧景琰那时候才一岁多,被静嫔抱着去赤焰帅府看望晋阳长公主。两个女人在一起讨论给小孩子做些什么衣裳玩具,萧景琰突然迈着小短腿跑到晋阳长公主身前,将小手放在了晋阳的肚子上。


那时候晋阳刚刚怀孕四个月,第一次感觉到,那个孩子在自己肚子里有了活动的迹象。


静嫔柔柔地笑着说看样子那个孩子喜欢她们家景琰,若真是个姑娘,不如就许配了她家景琰吧。小小的萧景琰懵懵懂懂,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可看着母亲欢愉的样子,下意识觉得一定是好事,瞬间就绽开一个纯真的笑。


很久以后,萧景琰忐忑不安地向静嫔坦白自己和小殊那点超出掌控的关系时,静嫔也是想起这时候萧景琰傻傻笑着的样子,终归只能摇摇头轻叹一句——都是命。


都是命。


谁知这一句喟叹竟成了无形的预言,紧紧裹住了他们二人未来几十年……乃至这整整一生的光阴。


 


林殊是个聪慧的孩子,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达成的共识。


两岁时就能认识许多字,还能背一些简单的诗,屡屡惹得太皇太后心花怒放,连连夸赞道这林家真是出了个百年难遇的人才,这孩子将来一定能成大器。


萧景琰只比他年长两岁,大多时候大人们都是把他们带在一起讲书的,常常是大他们许多的萧景禹来教他们。诗也一起念,字也一起学,两个年少青葱,心性纯洁的孩子凑在一块听讲,自然也会有许多问题,你一言我一语的把萧景禹问得头大。


“景禹哥哥,什么叫做白雪黄芽?”


“景禹哥哥,他们都说你的武功很厉害,那你会不会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剑术呀?”


“景禹哥哥,你见过鲲吗?它长什么样?”


“景禹哥哥,庄子有三种剑,那皇帝舅舅有几种呢?如果庄子来跟皇帝舅舅论剑,那皇帝舅舅能不能拿出相应的剑去对抗他?”


“景禹哥哥,你说的那些谋士们,为什么不能预见自己的死期呢?”


“景禹哥哥,为什么说‘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参商是哪两颗星星,为什么不能出现在一块儿?”


“景禹哥哥……”


可萧景禹的脾气总是好的,无论这两个孩子问了什么,都能带着和善的笑意耐耐心心地回答了他们,从没有过例外。最后也不知他们俩懂是不懂,都只能讷讷地点点头,又钻进书里头去找新的问题去了。


林殊总是学得快些,学完了就自己跑到花园里抓那些蚂蚱,蝈蝈回来玩。而萧景琰则是乖乖继续坐在屋子里看书,偶尔也会回头看一眼院子里玩得开心的林殊,似是也很想参与进去的样子,只是片刻后又转过头继续念书。


萧景禹每每看到他们俩这个样子,总要感叹几句——他们俩一个活泼机灵,一个踏实认真。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想来都是能有出息的孩子。


后来他们都渐渐大了些,萧景禹就很少再亲力亲为地教他们,基本变成了这两个孩子自己窝在祁王府的书房里翻阅那些孤本典籍,找到了心得体会就头碰头坐在一起相互讨教切磋——若是都不懂,那就等着萧景禹从皇宫回来再给他们俩一五一十讲明白。


那时候萧景琰和林殊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祁王府里度过的。


祁王府的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春来发芽抽枝,夏至绿叶繁茂,秋起满眼金黄,入了冬就承载了满枝满树的莹莹白雪。白日里萧景琰和林殊总爱在那棵桂花树下看书,从先秦著作读到诗词曲目。燃尽了祁王府不知多少蜡烛,烧化了祁王府不知多少木炭。从晨雾初起,直到中天月明,总能听到了萧景琰和林殊在祁王府里朗朗念书的声音,带着他们年少时最单纯,最无忧无虑的年华,一路从秋走到冬尽,过了春又了入夏。


 


后来林殊被鸿儒黎崇老先生收归门下。


林殊来自将门,与生俱来带着一股将门里一脉相承的洒然之风,可又还伴着书香门第的清雅之气。黎崇老先生甫一见到林殊就觉得这是个天生的好苗子,略略考了几句就提出了要收做弟子,以传毕生之所学。


林殊拜师的时候只有九岁,刚被黎老先生收做弟子那天就兴高采烈地去找萧景琰分享。萧景琰理所当然地为他感到高兴,即使自己得不到黎老先生的青睐,最好的朋友能寻到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他也觉得很开心。


只是从那以后林殊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跟着黎老先生受教,很少再有机会能陪着萧景琰一起去祁王府找萧景禹听讲,只剩下萧景琰一个人还在每日里一趟一趟地往祁王府跑,却找不到人能和他讨论那些他疑惑或是有感的东西,难免孤独了些。


直到林殊又一次带着一幅卷好的卷轴出现在他面前。


正逢林殊刚刚学了画画,第一个就想带着他那拙劣的画技来给萧景琰见识见识。萧景琰就穿着绛色的衣袍坐在那棵桂花树下,安安静静地看着林殊在那卷轴上涂涂抹抹,修修改改,最终满脸挫败地交给他一副糊得不成样子的成品——还不如萧景琰自己画的好。


萧景琰也给林殊画过像。他拿着粗细有致的毛笔,一点一点为林殊勾勒出深深浅浅的轮廓,让林殊的俊眼修眉和顾盼神飞跃然纸上,一派的落落风华。


林殊拿着自己那一片已经糊成一团的绛色和萧景琰作的那一幅鲜活灵秀的图考虑了许久,最终咬了咬牙要萧景琰亲自教自己作画。萧景琰拗不过他,只好带着他去了桑泊边上,日日陪着他站在那湖边阁楼上画往来船只和沿湖风景,直到林殊终于心满意足地把那一幅轮廓清晰,色彩分明的画交给他——甚至比萧景琰画得还要更好些。


那上面是萧景琰站在桑泊边上,被湖风吹起鲜衣猎猎,背后是与长天连成一色的秋水,还有被夕阳映得明亮鲜红的落霞与孤鹜。他人带着一副傻到了极点的笑看着林殊,仔细看那瞳仁里,还有一抹百十年都褪不掉的白。


 


等林殊再大一点,黎崇老先生就开始教他宫商角徵羽。


旁人学乐器大多有个艰难的过渡期,像林殊的母亲晋阳长公主,如今也能称得上是个“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的水准,可当初初学箜篌的时候,都曾有一段时间扰得整个皇宫不得安宁,被皇太后和梁帝联合起来骂了一顿;更不用说莅阳长公主,初弹月琴时和晋阳的箜篌搅在一起,真真叫一个魔音穿耳。可怜这两姐妹对乐器都极是喜爱,可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入得其门。


而林殊却不同,至少他每次学了新曲子去找萧景琰献宝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关于他的技巧的负面评价,一次也没有——因为萧景琰根本就不会欣赏乐曲,也就是说他五音不全。无论林殊是为他弹琴,还是为他吹笛,萧景琰都只有一个说法:靡靡之音。


林殊为他弹《梅花三弄》,他嫌听着绵软;为他弹《广陵散》,他嫌听着沉闷;为他弹《春江花月夜》,他嫌那是螺市街上那些欢笑场里弹的颓废之乐;好不容易林殊为他弹《高山流水》了,想着那是知音之曲,本以为在他那总能落个钧天广乐的评价,结果萧景琰一句令人萎靡就把他给打发了。


林殊每次都气得半死,一个劲骂他水牛水牛,他就是在对牛弹琴,可每一次他又学了新曲目还是会忍不住再来对牛弹琴一次。


后来林殊想,既然他不喜欢琴曲,也许喜欢笛音呢?笛声悠扬婉转,也许比凄凉郁郁的箫声更讨他喜欢,因此又缠着恩师叫他吹笛。有一次他站在苍茫雪地里,寒风将他的白色披风吹起,一支剔透的白色玉笛横在他俊逸的唇间,空灵的声音从那笛身中飘出来渐渐地响彻苍穹,如溪水淙淙,又如碧树摇风,像玉本身一样清透细润——萧景琰也只说了句人倒是削肩细腰,见之忘俗,可惜吹出来的曲子还是绵绵无力。


最后林殊终于忍不了他,玉笛往腰间一挂,跳起来就掐住了萧景琰的脖子。


 


萧景琰不通音律,这是林殊最烦的地方。不过在此同时,林殊也有他的弱点被萧景琰抓在手里,便是那一手臭棋。


林殊十三岁初上战场,头一晚特地披星戴月到了芷萝院里去找萧景琰,还带着一副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的玛瑙棋子,说此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惟愿能与萧景琰对弈一局。


后来据他自己说,为了那一局他特地背了无数棋谱,翻阅了《弈旨》《棋经》整书,只愿一雪前耻,报仇雪恨,在芷萝院明明灭灭的烛火下,率先将他选定的白子放在了天元之位上。


只可惜萧景琰并没有感受到他为这盘棋做出的努力。眼看着黑子围地越来越多,白子一步一步,按着他背的那些套路被挤得狼狈不已,他一点挣扎都做不出,只能任由黑子顺着既定的步伐,将他杀得缴械投降。那方形的棋盘上的圆形白子被黑子如龙一般整条地圈在中间,整整一个多时辰将林殊压得喘不过气,全然无法还手。


抬头一看,萧景琰还是笑得安闲从容,淡然无波,显然已经彻底习惯了。


事实上萧景琰并不是第一个比林殊技高一筹的人,也不是林殊所见过的棋艺最好的人。从他的恩师黎崇到祁王哥哥萧景禹,再到比他还要更小一些的萧景睿和言豫津,就连萧景宣那个外强中干的家伙都说过,林殊的棋技实在是烂得可以。可是只有萧景琰一个人,每次对弈过后都会这样平和地笑着看着他,不奚落也不嘲笑,只不过再一次开局又开始毫不留情地将他杀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兵。


从他们刚刚学下棋开始,一直到几十年后两人都满脸皱纹,白发苍苍时。


 


那些年他们还只是单纯的朋友,无关风花雪月,无关旖旎情感,只当对方是最重要的兄弟,能付与信任,交托生死的兄弟。似乎都没有想过该有任何的逾矩,更是无法察觉内心里那些已经开始渐渐灼热滚烫起来的悸动。


林殊上战场那两年,可说是他们从出生开始头一次分开那样长的时间。长到他们虽然习惯了身边没有那一抹红衣或是白衫,却还是无法按捺住心里头的想念。又都还是耐不住性子的少年,那两年可说是过得很是艰难,只觉得分明就还是能一起,可为何一定要天南海北各守一方?


只是到了许久以后,他们才明白这区区两年的分离已经非常微不足道,更何况他们还能书信往来,互通有无,无论如何都是有一个终点可以盼着的。


而那个看不到光,看不到前路,看不到希望,莫说什么寄雁传书烽火狼烟,连一丝一毫的昔日痕迹都没有留下的整整十二年——时至今日,萧景琰一想到依旧觉得后怕。


 


从前的林殊有一柄剑。


剑气森然,剑光凛凛,每每一出鞘都带着天外的烈风。后来在惨烈又残酷的战场上,陪着林殊的那一杆银枪一起,染上了无数血腥与戾气,愈发显得锋锐凌厉,正如它的主人一般。萧景琰非常喜欢林殊的这一柄剑,从他们还未在一起时就常常借来一展乾坤,伴着爽利惊风,在林殊年少时的记忆里留下了极浓重的墨点。最后那一柄剑的剑身跟着林殊这个名字一起被葬在了茫茫梅岭,漫漫雪原,只剩下一缕凛然剑意还未曾泯灭于硝火中,而附着在了林殊碎骨削皮后还依然存在的赤子之心和傲然风骨上头,产生了一个新的名字——梅长苏。


而梅长苏不会舞剑。


他手无三两肉,身子虚的连一只稍微肥一点的猫都抱不起来,成日里病怏怏的,面色苍白如雪,黑鸦鸦的眼仁里尽是算计和谋划,从来算无遗策。他从不大笑,从不骑马,从不会肆意地跳上靖王府的屋顶去看萧景琰练武,也不会趁着萧景琰做事时突然出现,更不会大大落落地向萧景琰讨要那些精巧稀奇的玩意儿。


若说林殊是能卷起漫天飞雪的狂风,恐怕梅长苏就是那些沉在树枝上头点点无声地堆积,等着总有一日能将那树枝彻底压垮的雪,一举一动都带着一股来自化外的清寂。


这样一个人……是怎么也不可能像林殊那样肆无忌惮地持一柄长剑猛地破开萧景琰的生命,挽着一朵又一朵的剑花强迫萧景琰彻底将他的名字刻入骨血的。他只能安安静静地蛰伏在他身边,敛去眼底里那些几乎要压不下去的依恋和思念,为他铺设前路,好让他的后半生能带着他们在年少时,萧景禹字字句句给他们讲过的三把剑,荡平这大梁国中的污秽黯淡,送他一个海清河晏的新世界。


可不管他是林殊还是梅长苏,都是萧景琰的生命之光——照亮他的人生,让他还有人可想,有人可盼的生命之光。


曾经梅长苏觉得他是个将死之人,将死之人是不该拥有情感和羁绊的,因为这些东西会带的身边的人太过痛苦,从而让自己罪孽深重。他已经让他们尝过一次锥心之痛,怎么能还有第二次?对年少时的小妹妹,同时也是未婚妻的霓凰也好;对从小就对他百般慈爱的静姨也好;还有对他交付了满满情意从未改变过的萧景琰也好,他们都不该,也不能再一次承受这种苦楚。


可也许是他自己也无法彻底放下前尘,否则怎么会轻易露了破绽,最终还是被他们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又看他们带着仿若能滴进心里头的点点泪光欢迎他终于回来?


梅长苏自己是转生之人,那萧景琰又何尝不是?


就连梅长苏自己也万万想不到,那一枚鸽子蛋大小的珍珠竟也还有躺在他手心里,闪着亘古不变的光泽的一天,就像萧景琰带着泪花的眼睛一样耀耀发亮。


 


后来萧景琰带着他去挖过靖王府后院里的酒。


他们年少的时候总是好奇那些美酒醇酿,更小的时候也偷偷摸摸偷过皇宫里的酒到院子里喝,呛出几滴眼泪就恼了,索性什么也不管,晕乎乎地鞋袜一脱就躺在院中的石桌上睡过去了。


到了大一些的时候酒量渐长,全国各地的名酒都搜罗来喝过,碧青玉杯配汾酒,葡萄美酒夜光杯,千里醉,梨花春,缥绞酒,巴乡清之类的都尝过。久而久之也练就了一条好舌头,点一点便知道是何处产的何种美酒。


夏冬姐姐出嫁时,据说夏江给她把二十几年前夏冬出生时就埋在地底下的女儿红给取了出来,特地放在婚典上喝。陈年老酒的滋味就是比一般的酒更浓烈醇香,当天回去林殊就跟萧景琰琢磨着要自己酿酒了。不如就酿一坛他们最喜欢的秋露白,深深埋在靖王府的土底下,等到了他们能说服所有人和和美美毫无顾忌地在一起的那一天再挖出来。


可这一天,一等就是十几年。


梅长苏静静看着萧景琰徒手将那一大坛子酒挖出来,去了泥封,一打开那就是满园的清冽酒香,直直冲进他们脑海里,经久不散。


梅长苏不能喝酒,只象征性地舔了一小口,剩下的自然是都便宜了萧景琰去了。这酒似乎比其他的陈年老酒更醉人,烈到让萧景琰这样酒量极佳的军人都醉得头昏眼花。


或许是因为这酒里不光有秋露,还有经年累月细细密密叠起来的绵绵情意,从十多年前开始,就一点一滴伴着他们辛苦收集的秋露滑进了这坛子里,封存了这多舛的小半生。人生已是卅载光阴打马而过,那些啼笑因缘,悲欢离合全都融进酒里蒸馏发酵,这酒哪里还有不醇的道理?


 


到梅长苏第三次捱过漫长年月再回到萧景琰身边时,萧景琰已经是登基一年多的皇帝。


一年一年复一年,若说第一次失去林殊时他是觉得内心里被撕裂了一个无法填补的空洞,第二次便是哀凉惊恸的绝望。失而复得又复失,偏偏两次他都不能撇下一切陪他碧落黄泉走一遭,这让这位年轻的帝王能怎么办呢?


除了戚戚地念,哀哀地想,切切地等,还能怎么办呢?


所幸他这一次又等到梅长苏,等到他薄唇轻启,淡淡地朝他承诺这一次再也不走,定然陪他到再也陪不下去的时候,他才觉得人生无常难预料,回首繁华如梦渺。


十多年前的林殊离开时大雪纷飞,红梅浸血。


两年前的梅长苏离开时江山尽素,白梅凌霜。


这一次梅长苏回来时,却已经是桃花绚烂灼灼,春意最浓,满金陵都铺了一层灿灿粉红的时候了。


梅长苏被救回琅琊山时已是气息奄奄,只凭着蔺晨一身医术还勉强吊着半条命。所幸云游四方的蔺老阁主正好回来,带回来他在那些关山险远,渺渺出世处带来的奇药,整整医了两年,才将梅长苏医得半好。虽医不到彻底痊愈那样的程度,可也是好了许多,至少能做到若是他好好保养,享个常人之寿并无问题。只是到底还是容易生病,气血终归是比健康的正常人虚了些,照样不得受寒,不得受风。


后来梅长苏的第一反应就是在犹豫是否要回金陵,他知道萧景琰定是极为伤心,尤其在见到他托蒙挚送回去的那一粒珍珠以后,他即使隔着万水千山也能感觉到他的苦痛。


蔺晨一副游戏人生并无所谓的样子,看他满脸愁苦,难得为他感到不忍,便劝了一句。


“那个人必定还在等你,要是想回去就趁早,人生无常,世事难料,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再晚一些回去,他就等不到你了。”


一语中的。


 


萧景琰憋着满眼泪,咬牙切齿地骂了好几句“混蛋。”


以前是他喜欢骂萧景琰混蛋,现在因果报应,该反过来让萧景琰骂个爽快了。


直到他落入萧景琰那愈来愈紧的怀抱里,才甫觉得这半生里如游魂一般,四处漂浮找不到落脚点的虚无感终于荡然无存。他能实实在在地触到萧景琰的衣袍,还有他常年在外风吹日晒而有些皲裂的皮肤,已经染上了些微白霜的鬓角。他的眼角虽然盛满了荧荧水光,可依旧清越明朗,还如这十几年前他们刚刚在九安山的平原上,辽远深邃的夜空下第一次亲吻时一样,仿佛能直直看进他的心里,带着他们从出生起就积累起来的脉脉温情和累累年月,将他这十几年被病痛,被仇恨,被苦楚,被折磨和世间黑暗阴诡之事染得有些污浊的心彻底洗刷得干干净净。


“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


最后萧景琰带着揶揄的笑递给他一个鸽子蛋,货真价实的那种。


“那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我已然扔了,用一枚鸽子蛋来凑合,苏卿可愿意?”


当然珍珠必然还在,而那一枚鸽子蛋也被喜极而泣的皇太后炖成了一小碗蛋羹,让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吃了下去。


 


这世上总有许多相见是要跨越大山长河,走过忘川忆川,甚至还须追年逐月,来自非常遥远的某个地方。


所幸故事的结局是这时空里的一切都尘埃落定,水波复平,罅隙消弥,险隘无影。


诗酒年华,与君携手,有你共我,岁岁同游。


 


「鸽子蛋羹:新鲜鸽子蛋加水,加肉糜,上笼蒸熟。鲜嫩润滑,入口即化。是景琰与小殊半生纪念,难舍难弃。」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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